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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保证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 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未满的;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中,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 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及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 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4 名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10:04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22 10:04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确 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 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适用于下列人员和机构: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 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0: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资料搜 1 集、整理,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2 10:04
| | |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373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 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20000000034415。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000,000 股,于 2001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HUBEI JUMP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