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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科技: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0 11:23
每经头条(nbdtoutiao)——白金信用卡权益大缩水:贵宾厅限次、酒店减量⋯⋯银行吐槽没赚头,"羊 毛党"薅了个寂寞 (记者 王瀚黎) 每经AI快讯,长电科技(SH 600584,收盘价:37.19元)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第十六 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长电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元器件占比99.71%,其他业务占比0.29%。 截至发稿,长电科技市值为665亿元。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2025-12-10 11:21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 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 MTN1167 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48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 起 2 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 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1: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实际情况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并视需要征求首席执行长(CEO)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确定。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0 11: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表决相关要求; (三)应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 露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充分考虑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 独立性;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1: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应当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不得 以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影响股东的表决,操纵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11: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 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
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