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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 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含 董事长,并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 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 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 营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本公司董事长、董事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合规经营管 理理念,加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新能源"或"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 国新能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华新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国新能源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新能源及各下属子公司。各下 属子公司负责在国新能源统一的合规管理体系框架下,建 立健全本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全面构 建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第三条 国新能源负责指导、监督各下属子公司合规管 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 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国新能源和各下属子公 司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配备 专职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 表)。 第二章 聘任及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 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最近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25-12-04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新能源"或"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建立和完 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推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上级单位规定及公司需要,以国新能源正式文 件印发的用于规范企业安全、经营、管理、发展等方面管理 秩序的规定、办法、细则、制度等。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三条 制度制订、修订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应符合法律法规、国资监管、上市 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其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制度体系应覆盖全公司各级机构、 各类经营管理活动、确保任何管理、经营和操作均有章可循; (三)统一性原则。制度应遵循本公司统一的制订标准 和规范,部门之间应积极合作,主动征求意见或提出建议, 保证制度之间有效衔接,避免相互矛盾或冲突; (四)适度性原则。制度应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客观实 际,风险可控、简洁实用、便于操作,做到有效控制风险与 促进业务发展有机平衡; (五)效率性原则。应根据外部监管变化和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 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投资,即公 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 他资产(以下简称"各种资产")等进行的、涉及公司发生产 权关系变动的,或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 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非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四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 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 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的不能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明确公司经营管 理层的工作权限,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 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协助总经理 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 或董事会的授权,处理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 对公司负责的原则,履行对公司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止担保风险 的发生,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 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 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 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