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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 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 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 营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通过公司主管 部门向本公司董事长、董事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合规经营管 理理念,加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新能源"或"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 国新能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华新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国新能源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新能源及各下属子公司。各下 属子公司负责在国新能源统一的合规管理体系框架下,建 立健全本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全面构 建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第三条 国新能源负责指导、监督各下属子公司合规管 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 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国新能源和各下属子公 司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25-12-04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新能源"或"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建立和完 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推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上级单位规定及公司需要,以国新能源正式文 件印发的用于规范企业安全、经营、管理、发展等方面管理 秩序的规定、办法、细则、制度等。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三条 制度制订、修订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应符合法律法规、国资监管、上市 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其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制度体系应覆盖全公司各级机构、 各类经营管理活动、确保任何管理、经营和操作均有章可循; (三)统一性原则。制度应遵循本公司统一的制订标准 和规范,部门之间应积极合作,主动征求意见或提出建议, 保证制度之间有效衔接,避免相互矛盾或冲突; (四)适度性原则。制度应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客观实 际,风险可控、简洁实用、便于操作,做到有效控制风险与 促进业务发展有机平衡; (五)效率性原则。应根据外部监管变化和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配备 专职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 表)。 第二章 聘任及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 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最近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提案的申请及审核流程 第四条 公司所有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提案应先提交证 券事务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提案由公司提案申请部门编制,在申 请部门进行业务审核,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进行合 规性审核后,按照公司相关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提案申请部门应填报《董事会提案审批表》, 详细列明提案部门、提案时间、议案名称及内容等基本情况, 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与提案相关材料 一同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审核。 第七条 涉及到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提交公司董事会 讨论的事项,由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准备提案相关资料, 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公司,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业务审核, 并提交《董事会提案审批表》,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审核。 第八条 提案应同时提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止担保风险 的发生,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 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 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 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明确公司经营管 理层的工作权限,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 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协助总经理 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 或董事会的授权,处理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 对公司负责的原则,履行对公司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 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关于 加强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国资发 〔20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 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立、客观 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 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与效果;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 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投资,即公 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 他资产(以下简称"各种资产")等进行的、涉及公司发生产 权关系变动的,或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 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非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四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 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 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的不能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及勤勉义 务。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 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