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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2025-12-04 09:3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 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 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其他用途。 第八条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 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 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平等对待全体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 本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是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 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2.4)
2025-12-04 09:01
2025年12月4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年12月4日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1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3 | - | | 第五章 | 党委 - | 19 |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0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0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3 |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30 |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 31 | -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32 |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4 |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34 |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39 | - | | 第一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 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 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选聘(包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省国新 能源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 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 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 ...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4 09:0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含 董事长,并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1/3以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