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NH(600736)

Search documents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丽萍)
2025-04-25 12:49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高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史丽萍,女,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哈尔滨工程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 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曾任黑龙江省管理学学 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 届、12 届、13 届)。现任苏州新区高 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 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者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群体性事件等 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 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会议 召开前,负责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和决议草案、发送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组织安 排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时,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协助主持人清点票数。会议召开后,负责整 理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由内控法务部在审计 委员会的指导下适时修订完善。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所属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效率,以 及其他专门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从而规范经营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 济效益,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审计机构 (一)公司内控法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控法务部配备专职的内审人员,并根 据工作需要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者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4-25 12:49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党委 | 3 | | 第四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6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体系,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 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战略委员会因委员 辞职、免职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在改选的委员就任前, 原 ...
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5 12:13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联")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设立)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4 年末合伙人 48 人,注册会计师 2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7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 《苏州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计工作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公开选聘,中联为候选单位,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