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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 信息,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 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 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 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
广誉远: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可,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 度以及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 及行业普遍遵 ...
广誉远: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部门、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 ...
广誉远: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上交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 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委托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 ...
广誉远: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 ...
广誉远: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2023-08-29 09:08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所属子 公司的担保行为,完善担保业务流程,最大限度规避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山西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 资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担保是指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为确保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 益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第三条 上市公司仅对开展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且原则上只采用保证方式。严 禁对其他经营类债权债务业务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控 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 上市公司对所属公司、各子公司对所属公司的担保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 ...
广誉远: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关联方回避原则。 1、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2、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予以回避。 (三)有利于公司原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 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公司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一)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
广誉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 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七条 如公司在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应约 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 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审计委员会应通知被改聘的 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并由其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 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 完成本年度审 ...
广誉远: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公司须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或重大事项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或重大事 项的内容。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 报送。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由董事会秘 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 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书面说 明使用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报送情况作书面说明送交董事 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
广誉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指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