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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涨2.02%,成交额1.36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137.33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1-20 02:09
Core Viewpoint - The stock of Tibet Urban Investment has shown significant growth this year, with a year-to-date increase of 31.10% and a recent surge in trading activity, indicating strong investor interest and market performance [1][2]. Company Overview - Tibet Urban Investment Co., Ltd. is located in Lhasa, Tibet, and was established on October 25, 1996. It was listed on November 8, 1996, and primarily engages i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sales [1]. - The company operates within the real estate sector, specifically in residential development, and is associated with concepts such as lithium batteries, graphene,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period from January to September 2025, Tibet Urban Investment reported revenue of 837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75.09%. However,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113 million yuan,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24.5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2]. - The company has distributed a total of 176 million yuan in dividends since its A-share listing, with 32.15 million yuan distributed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increased to 61,200, a rise of 10.30%. The average number of circulating shares per shareholder decreased by 9.34% to 15,553 shares [2]. - The top ten circulating shareholders include Hong Kong Central Clearing Limited and Southern CSI Real Estate ETF, with notable changes in their holdings [3].
西藏城投:提名叶彦菁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1-17 13:46
Core Viewpoint - Tibet City Investment (600773) announced the nomination of Ye Yanjing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 for the 10th Board of Directors [1] Group 1 - The company disclosed the announcement on the evening of November 17 [1] - The nomination is part of the company's governance structure [1]
西藏城投:11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7 11:45
Core Viewpoint - Tibet City Investment (SH 600773) announced a temporary board meeting on November 17, 2025, to discuss the election of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and adjustments to the specialized committee members [1] Company Summary -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Tibet City Investment'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Real estate accounts for 85.03%, merchandise sales for 6.19%, other businesses for 3.83%, sales agency services for 3.58%, and hospitality and dining revenue for 1.38%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ibet City Investment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13.6 billion yuan [1]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025 年修订) 1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 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 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 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 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 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三条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应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应 在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记录与保管、处置的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西 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1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相关规程履行职责,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对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相 关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 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