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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60123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结构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 经营运作过程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 宗旨;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效益优先、防范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 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 ...
环旭电子(6012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 ...
环旭电子(60123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 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 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 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 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
环旭电子(60123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三章 董事的当选 3 (5)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 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 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 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司法证券法》及《环旭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 ...
环旭电子(601231) - 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不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 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不得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 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 第五条 财务资助原因及必要性 1 第一条 为配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业 务需要并有效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管理风险,订定本管 理办法,以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作业。本管理办 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有关规定 执行。如本管理办法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冲突的, 则应以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条 财务资助指以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提供资助的 行为,该行为应该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 构所颁布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财务资助包括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对内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提供 财 ...
环旭电子(6012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 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规定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 ...
环旭电子(60123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 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非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并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的,公司不得改变其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 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应投资于主营业 务。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
环旭电子(6012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 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 ...
环旭电子(601231) -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2025年9月)
2025-09-12 10:4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一、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 表彰基金的有价证券、存托凭证、认购(售)权证、受益证券 及资产基础证券等投资。 二、不动产(含土地、房屋及建筑、投资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及设备。 三、会员证。 四、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 资产。 五、使用权资产。 六、金融机构的债权(含应收款项、买汇贴现及放款、催收款项)。 七、衍生性商品。 八、依法律合并、分立、收购或股份受让而取得或处分的资产。 九、其他重要资产。 一、事实发生日:指交易签约日、付款日、委托成交日、过户日、 董事会决议日或其他足额确定交易对象及交易金额之日等日 期,在前者为准。但属需经主管机关核准的投资的,以上述日 期或接获主管机关核准之日的在前者为准。 二、专业评估师:视上下文情况指不动产评估师或其他依法律得从 事不动产、设备评估业务者。 三、衍生性商品:系指其价值由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 格、汇率、价格或费率指数、信用评等或信用指数、或其他变 第一条 目的及法源依据 为保障资产,落实信息公开 ...
环旭电子(601231) -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12 10:46
| 证券代码:601231 |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 公告编号:2025-08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5 |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1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决,选举魏镇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魏镇炎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 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变。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