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YT(601908)
icon
Search documents
京运通(60190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 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 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企业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 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对 外投资业务。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董事会负责权限范围内对外投资方案的审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 ...
京运通(6019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 1 页 共 3 页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
京运通(6019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 ...
京运通(6019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不定期方式召开。会议应在 召开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 ...
京运通(6019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副主任委员代行其职权;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 ...
京运通(6019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京运通(6019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
京运通(60190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 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该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工作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 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 ...
京运通(6019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遵循责、权、利相统 ...
京运通(60190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 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或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信 息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