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long Tyre(601966)
Search documents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于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 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 ...
玲珑轮胎(601966) -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含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 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于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4 14:28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于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可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包括职工代 表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 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股东会)等内部决策机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2025-04-24 14:28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议案》,现就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 |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 | |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 |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管理试行办法》及其监管规则适用指 | |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审计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 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 议。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于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