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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证 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 点,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际情况与劳动市场价位相匹配; (二)薪酬管理规范与组织结构相匹配; (三)薪酬增长机制与人员发展相匹配; (四)岗位级别设置与岗位职责与工作绩效相匹配; (五)绩效考核遵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5 号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5 号指 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稿) (二 O 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宁波精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 信用代码为 91330200742151748P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DM JingDa Machine (Nin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 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 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 熟悉,树立公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8 11:4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披露 年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出现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时进行的追究与处理。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分公司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6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公司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 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25-08-18 11:45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5- 052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 |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 |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 |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 |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 |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 | |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 | |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 | | 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精达肖拉业务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