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MOTO(6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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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 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 免披露该信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国华)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唐国华为浙江 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信息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40 | | | | 第二条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春风控股集团杭州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57206158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3.4 万股,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CFMOTO Power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邮编 311199。 第六条 公司注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 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特定股东")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 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03 08:39
【注】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 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 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十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 | |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 |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 | |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 |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