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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4 | | 第四章 | 董事长 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6 |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8 | | | 第七章 | 会议记录 | 11 | | 第八章 | 会后事项 | 12 | | 第九章 | 附则 | 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0:3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 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该任期内,如 有成员不再担任公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 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 1 页 共 4 页 (一) 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权限 | 1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2 | | | 第四章 | 附则 | 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 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 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保障 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 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三)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 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总经理办公会议其他成员的任职资格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