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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 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及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 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应当自监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监事会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8 09:54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公司新办 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1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 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二)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 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的人员组成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对经理 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09:54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 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1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骆铭民)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骆铭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8 09: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骆铭民先 生、杨立荣先生、杨述兴先生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8 09:54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