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XIN PHARMA(6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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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6032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 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 1 / 9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
天新药业(6032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的董事;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 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的原则为: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管理。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薪酬管理工作,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天新药业(6032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07:50
1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江 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 ...
天新药业(6032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天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 ...
天新药业(603235)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 5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 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指导公司 ESG 战略的制定并监督公司 ESG 事宜实施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工作小组负责按以下程序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战略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 ...
天新药业(603235)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 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 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 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子 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 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 营与投资事宜。 第 ...
天新药业(6032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新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 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 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
天新药业(60323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即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 工作的执行机构,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事项内部审计监督。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 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 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的 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 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西天新药业 ...
天新药业(6032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1) 购买或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借款等); (4)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 ...
天新药业(603235) - 公司章程
2025-08-28 07: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 1 | | --- | --- | | 1 | 4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34 | | 第六章 |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