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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A 股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综上,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 114.7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43,759,98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06,364 股,扣减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 1,104,2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转增股本 56,059,763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99,819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513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5 人次、自律监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根据浙 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遵照公 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 2023 年薪酬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 薪酬发展趋势,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有关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全体董事、监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已经 ...
五芳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0: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而不对公司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 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 保证。 四、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芳斋")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特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5,185,75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864,374,940.00 元,坐扣承销费用 66,319,811.3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98,055,128.68 元, 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4 10:2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原董事郭德贵先生、张小燕女士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将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职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 事,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 生和魏荣明先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 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魏荣明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 会计专业人士潘煜双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 ...
五芳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娟-已离任)
2024-04-24 10:2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公司 2023年12月11日,因本人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鉴 于本人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本人的变更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更换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 效。在此之前,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一名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娟) 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
五芳斋: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10:28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3 页 ڳ 考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创"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五芳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 成;同时,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4,208 股进行 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0:28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王淼女士及前述独立董 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 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五芳斋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