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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 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 关事宜。 为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拓展海外市场,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经公 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成立"国际业务中心",全面发展公司国际业务,并将"信 息管理中心"更名为"数字化发展中心"。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附件: 2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0:26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五芳斋总 部大楼 1 幢 323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 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1 人)。 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魏荣明主持, 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
五芳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26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185,75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864,374,940.00 元, 坐扣承销费用 66,319,811.3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98,055,128.68 元,已 由主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9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 释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 ...
五芳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五芳 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按关联方合并 口径统计)进行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1、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五芳斋集 团全资孙公司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虹房产")购买房产, 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 3.77 亿元(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 年 6 月 25 日,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513家 2、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 --- | --- | --- | --- | | 姓名 | 盛伟明 | 沈姣姣 | 倪春华 |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3 年 | 2018 年 | 1999 年 |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 2003 年 | 2018 年 | 1997 年 | | 司审计 | | | |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年 2003 | 年 2018 | 年 2017 |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 年 2023 | 年 2023 | 年 2021 | | 供审计服务 | | |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过杭汽 轮、福龙马、杭州 | 无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过宝信软件、中谷 物流、弘讯科技、 | | | 柯林等多家上市公 | | 国盛智科、晶华 | | | 司审计报告 | | 微、五芳斋等多家 | | | | |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二、执业记录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五芳斋实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4 10:26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芳 斋")拟将57件商标转让给关联方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集 团"),本次转让商标的评估价值为9.70万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70万元(含税)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厉建平、魏荣明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徐芳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为公司关 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按关联方合并口径统计)进行的关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4 1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 投资品种,但可能存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31 07:38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1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3月29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06,3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434%,成交最高价为28.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6.0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 金额为人民币67,990,309.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45.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2-29 08:44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45.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