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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60330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10:05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174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10,480股为 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81,484,372.92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 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
应流股份:应流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0:05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玉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 式做出如下决议: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 ...
应流股份:应流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10:05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应流股份:应流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3 10:05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 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 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2023年度业绩提前 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15:00-16:30 召开地点 ...
应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0:05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1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公司治理、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 ...
应流股份:应流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10:05
天健审〔2024〕5-54 号 目 录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证书附件……………………………………………………第 | 3—6 |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应流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 ...
应流股份:应流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0:02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 | --- | --- | | | (一) | | | 计、咨询或者核查; | | |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 | (四)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 | | (五)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 | 新增第一百一十条 | 发表独立意见; | | |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 | | |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 |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 | | | 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 |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 | | | 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 | | | 情况和理由。 |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 | (一)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 | | 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 | ...
应流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0:0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委员也可以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的方式 行使权利,但书面意见应当至迟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 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董事 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应流股份: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0:02
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评估,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翌庆、王玉瑛、郑晓珊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翌庆、王玉瑛、郑晓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
应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3 10:02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 应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尚需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 规")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修订《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