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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维力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7月修订稿)
2024-07-25 1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行为 规范。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行为规范。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四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逃避相 关义务和责任。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占 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妨碍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不 得组织、指使公司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五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一) 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二) 公司财务状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 重大投资情况; (五) 融资情况; (六) 关 ...
维力医疗: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维力医疗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5 10:11
t 或浩拿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电话:022-85586588 传真:022-85586677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关于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 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书 面审查、网络核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 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股票价值的 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财务 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 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 人的管理事宜,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本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配合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 价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由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稿)
2024-07-25 10: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发生 对于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按照 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十个工 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25 10:11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有 75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 100% 解锁条件,仅解锁 80%,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2,200 股予以回购注 销。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93,160,218 股变更为 292,868,018 股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93,160,218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 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控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各子公司进 行金融衍生品交易视同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 意,各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品种为期货、期权、远 期、互换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 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外,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0: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 二 章 信 息 披 露 的 基 本 原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信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稿)
2024-07-25 10:11
(2024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
维力医疗:维力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7-25 10:11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75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 100%解锁条件,仅解锁 80%,剩余 2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92,2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因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