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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HOU YONGSHAN LITHIUM CO.(60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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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60339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09:56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451,319,861.64 | | | -30.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467,219.68 | | | 108.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4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4:46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继雄、谢佑平和公司董事李立三名成员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戴继雄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 履行职责。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 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 年年 报、2023 年一季报、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三季报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议。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090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目 |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审计报告 | | 1-6 | | | 二、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94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锦州永杉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 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41 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晓林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晓林) 2023 年度,本人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人 数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 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为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包晓林先生,男,196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曾就读新疆大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州永杉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戴继雄先生、 谢佑平先生、包晓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3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33 号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锂盐业务提质增效,充分 提升公司锂盐业务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健全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经营管理层与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竞争 力和团队凝聚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 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 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 审议进行了认真审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意见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 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锦州永杉锂业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继雄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继雄) 2023 年度,本人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人 数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 过三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为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戴继雄先生,男,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