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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Jiecang Linear Motion Technology (60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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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6035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 ...
捷昌驱动(6035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允; (三)不得损害 ...
捷昌驱动(6035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 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者虽然持有不足 50% 的股份但能够通过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 ...
捷昌驱动(6035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 1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 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超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 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 ...
捷昌驱动(6035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
捷昌驱动(6035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四)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主体。 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 ...
捷昌驱动(6035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
捷昌驱动(6035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超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
捷昌驱动(6035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主管,负责公司三会运 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 ...
捷昌驱动(6035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对董事会负责,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超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