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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股份: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3-22 10:47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景 II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审核说明 | 1-3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4-5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关于江苏太平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3-22 10:4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工作细则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0:4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0:4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太平 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2 10:4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余强,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 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 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 际服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 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2 10:47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3 月 11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在江苏省连云港 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监事钱卫刚、李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钱卫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2 10:47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订《公司章程》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 监会最新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明细如下: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 | | --- | --- | | 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 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 | | 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 | 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 | | 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 | 使公司利益受到 ...
石英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0322
2024-03-22 10:4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 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英股份"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石英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8 号)核准,石英股份获准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共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 36,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38.3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34,961.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2 10:4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中汇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2 10:47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2 日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侠、解亘、蒋春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侠、解亘、蒋春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