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Tianan New Material(60372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 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指导、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必须发生的 关联交易,应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如实披露。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各 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披露,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有关具体披露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关各方,包括 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方。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 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 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 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 工作的机构,负责登记和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赢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下列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 审批程序。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 1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 ...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义务与职责,享有相应的权利与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