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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负责公 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 ...
福斯特(6038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它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 ...
福斯特(6038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曾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3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管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
福斯特(6038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
福斯特(6038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0:5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独 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
福斯特(6038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0:59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规则。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
福斯特(6038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0:59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
福斯特(60380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0:5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福斯特(6038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0:5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 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
福斯特: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4.96亿元,同比下降46.60%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6 10:59
Group 1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is 7.959 billio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26.06%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is 496 million, show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46.6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