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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1:2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 实施。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
福斯特: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1:2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
福斯特: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1:2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company is established as a joint-stock company according to the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2] -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the company is RMB 2,608.735822 million [2] - The company is a permanent joint-stock company [2] Business Objectives and Scope - The company's business objective is to innovate technology for the future [3] - The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manufacturing and sales of plastic products, synthetic materials, new film materials, photovoltaic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related to solar energy and energy storage [3] Shares - The company's shares are issued in the form of stocks, with a par value of RMB 1 per share [4][5]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issued by the company is 260,873.5822 million shares, all of which are ordinary shares [5] Shareholder and Shareholder Meeting - Shareholders have rights to dividends, voting, and other benefits proportional to their shareholdings [11] - The company must hold an annual general meeting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scal year [19] -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10% of shares can request the board to convene a temporary shareholder meeting [20] Board of Directors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mpany's operations and is elected by the shareholders [2][11] - The board must report to the shareholders at the annual meeting regarding its activities over the past year [27] Financial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 The company must establish a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and conduct internal audits [2][3] - The appointment of external auditors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shareholders [18]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can be amended by a special resolution passed at a shareholder meeting [29] Legal Obligations -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must comply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11] - Shareholders must not abuse their rights to harm the company or other shareholders [16]
福斯特(60380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1:0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18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O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否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强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
福斯特(6038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 ...
福斯特(6038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2025 年 8 月修订)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福斯特(603806) - 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 发展,维护公司全体员工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营运效果及效率、促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具体应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 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 内审部应按照本制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评 价,改进和完善公司各控制系统。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控管理 第六条 ...
福斯特(6038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 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 款、综合授信额度、银行票据、信用证融资等。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和质押等。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所有对外 担保额之 ...
福斯特(60380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1:01
第一条 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辞职程序 ...
福斯特(6038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相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各种合法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