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DHPI(603856)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东宏股份上半年收入10.61亿元 乘城市更新之东风、以创新与韧性奋力书写管道智能高质量发展答卷
Quan Jing Wang· 2025-08-27 12:23
Core Insights - Donghong Co., Ltd. reported a revenue of 1.061 billion yuan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102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despite challenges in the pipeline industry [1] -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its mission of "smart pipelines changing human life" and is implementing a dual strategy of "national large-scale long-distance pipelines" and "urban lifelines" [1] - The company has optimized its financial structure through meticulous management, achieving a 125.6% year-on-year increase in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reaching 41.15 million yuan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as 1.061 billion yuan, with a net profit of 102 million yuan [1] - Cash received from sales increased by 4.46% year-on-year, while accounts receivable decreased by 5.27% compared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1] - Total expenses for the period were 131 million yuan, a decrease of 11.85% year-on-year, and the asset-liability ratio fell to 27.14%, down 9.27 percentage points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1] Industry Outlook -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indicates that over the next five years, more than 600,000 kilometers of urban pipelines will need renovation, with an investment demand of 4 trillion yuan [2] - The company is focusing on four core capabilities: smart pipeline terminal R&D, full industrial chain implementation of composite pipelines,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service capabilities, and integration of local ecological enterprises [2] - Donghong Co., Ltd. plan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its dual strategy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year, focusing on key projects in water networks and oil and gas pipelines, particularly in core regions such as Guizhou, Anhui, and Xinjiang, while also expanding into international markets [2]
东宏股份(60385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2:0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56 公司简称:东宏股份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9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倪奉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奉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孔令 彬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 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82,056,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36,074.22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独 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 会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本公司" 或"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东宏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 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修订) 3、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4、公司控股股东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3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下列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 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但经本 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 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筹、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投资者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 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有效 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 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控 制评价,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 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有效,根据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一)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