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sen(6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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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4-11-13 12:14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9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 --- | | 王丽丽 | 5%以上非第 | 36,019,200 | 10.49% | 协 议 转 让 | 取 得 | : | | | 一大股东 | | | 36,019,200 | 股 | | | 克复荣光 | 5%以下股东 | 6,724,600 | 1.96% | 协 议 转 让 | 取 得 | : | | | | | | 6,724,600 | 股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第一组 | 王丽丽 | 36,019,200 | 10.49% | | | --- | --- | --- | --- | --- | | | 克复荣光 | 6,724, ...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31 09:28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 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自12.39%下降至11.22%, 累计变动达到 1.17%;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复荣光保证向公司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的通知,因实施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 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下降达到 1.1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项目 | 信息披 ...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10-30 09:21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4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 四号《零售》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1-9 月)经营数据披露如 下: 一、 门店数量、面积及分布 | 模式 | 期初 | 变动 | | | 期末 | | --- | --- | --- | --- | --- | --- | | | | 新开 | 关闭 | 小计 | | | 直营 | 285 | 40 | 49 | -9 | 276 | | 加盟 | 153 | 14 | 36 | -22 | 131 | | 合计 | 438 | 54 | 85 | -31 | 407 | 1、分渠道模式门店数量变动情况 注:公司期末直营门店中,有 1 家为自有物业,有 103 家为专厅。 2、分渠道模式门店面积变动情况 单位:m² | 模式 | 期初 | 变动 | | ...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30 09:21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 第七条: | | | --- | --- | | 修改前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314.384 万元。 | | 修改后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302.384 万元。 | | 第二十条: | | | 修改前 | 公司股份总数为 34,314.384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 修改后 | 公司股份总数为 34,302.384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已获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 ...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9:21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2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峻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 关于修订《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监高所持 ...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30 09:21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5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0 月 30 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 1 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0-30 09:2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1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 343,143,840 元减少至 343,023,840 元,股本总数由 343,143,840 股减 少至 343,023,84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 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 ...
莱绅通灵: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30 09:21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关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莱绅通灵")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