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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鞋类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
Summary of Key Points Core Viewpoint - The Jinan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has released the results of the second batch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s for footwear products in 2024, revealing that several products failed to meet the required standards, indicating potential quality issues in the local footwear market [2][3]. Group 1: Inspection Results - A total of 51 batches of footwear products were inspected, with 1 batch from the production sector and 50 batches from the circulation sector [2]. - The inspection evaluated various performance metrics, including bending resistance, abrasion resistance, and formaldehyde content, among others [2]. - Three sellers were found to have five batches of products that did not comply with the relevant standards, specifically in areas such as longitudinal stiffness and bending resistance [2][3]. Group 2: Non-compliance Actions - The Jinan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has mandated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handle the non-compliance 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Product Qu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other related regulations [3]. - The specific non-compliance issues identified include inadequate longitudinal stiffness, insufficient bending resistance, and improper hardness of the shoe soles [2][3]. Group 3: Detailed Inspection Data - The inspection results include a detailed table listing the non-compliant products, their manufacturers, and the specific standards they failed to meet [4][5][6]. - Notable non-compliant products include women's shoes from Jinan Tianqiao District and men's shoes from Yinzuo Group, with multiple issues reported across different batches [4][5][6].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3654 证券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 ...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04-11 09:34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证券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0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4/10~2025/7/9 |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
永创智能:拟以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
news flash· 2025-04-11 09:05
智通财经4月11日电,永创智能(603901.SH)公告称,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永创智能:拟以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 ...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09 09:47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3 月 22 日 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
永创智能(60390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4-09 09:4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股本总额指公司 2025 年 4 月 8 日收盘后总股本。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汪*萍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 | 章*泉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3 | 丁*妙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4 | 沈*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5 | 赵*华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
永创智能(603901)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9 09:47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5)第0521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的委托,指派张琦律师、吕荣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已于2025年3月21日就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 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经 本所律师核查,现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本、 副本或复印件,听取相 ...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2025-04-09 09:45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3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证券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3、本次 回购股份拟用 ...
永创智能(60390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09:45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1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
永创智能(603901)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09:45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025 年 4 月 9 日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股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