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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9-30 09:4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四年九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 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可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能够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能够对所掌握知悉的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2024-09-30 09:4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公司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及审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9-30 09:4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龙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09-30 09:4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草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六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即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2024-09-30 09:3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09-30 09:3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苏龙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贪污、贿赂、侵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4-09-30 09:3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办法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09-30 09:3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苏龙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事业部总经理、各分公司负责人、 公司驻外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09-30 09: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期货和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管理,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和套期保值业务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 的数量,期货和衍生品持仓量原则上应不超过现货库存及订单量;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 自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 ...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2024-09-30 09:3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般情形: 1、不履行董事、监事职责,无故不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无故 拒绝签署相关文件,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 职守,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 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和 后果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问责对象")的问责。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