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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0:01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 1/2 以上的 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和考核委员 会主席由董事会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 1/2 以上的委员为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由董事 会委派。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 席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席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联络人; (三)公司向参股公司派驻的董监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 高; (五)其他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公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 其履职。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九条 如因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 年报工作风险警示函的,独立董事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 ...
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3 10: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人员不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 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