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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26 09:22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德莱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75,509,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80%。上海康德莱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70,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39.8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8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上述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康德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1-26 07:4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年度 | 防 伪 编 码: | 31000006202151882D | | --- | ---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期间: | 2020 | | 报 告 文 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521号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杨力生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110477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印爱杰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061995 | | 事 务 所 名 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事 务 所 电 话: | 021-23280000 | | Ing for don't and | |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521 号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德莱)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0 年度的合 ...
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1-26 07:41
证券简称:康德莱 证券代码:603987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Kindly 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 658 号 1 幢 2 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 ...
康德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6 07:3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4-1-1 | 释 义 | 3 | | --- | --- | | 引 言 | 9 | | 正 文 | 11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核准和授权 | 11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1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1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6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6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8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22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 22 | |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3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2 | | 十一、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 35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36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6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7 | | | 十五、 ...
康德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26 07: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ll "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 ...
康德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4-01-26 07: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马璨、刘海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目录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 --- | | ...
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1-26 07:37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康德 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4〕30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 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
康德莱_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1-25 10:3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年度 | 防 伪 编 码: | 31000006202151882D | | --- | ---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期间: | 2020 | | 报 告 文 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521号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杨力生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110477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印爱杰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061995 | | 事 务 所 名 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事 务 所 电 话: | 021-23280000 | | Ing for don't and |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康德莱_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25 10:3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ll "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零二四年一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
康德莱_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1-25 10:34
证券简称:康德莱 证券代码:60398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Kindly 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 658 号 1 幢 2 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