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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奥股份(6050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3 09:01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的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 ...
威奥股份(6050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 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及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六条 ...
威奥股份(6050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 经过培训,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 公司发言。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 ...
威奥股份(6050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 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和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干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直接任免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由总经理提名。 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总经 ...
威奥股份(6050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五) 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者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二) 公司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公告、董事会公告; (三)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 (四) 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公司股票挂牌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下称"交易所")等有关政府部 ...
威奥股份(6050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及 时通过证券交易所 ...
威奥股份(605001)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 报送相关信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 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 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 ...
威奥股份(605001)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事项。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 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 ...
威奥股份(6050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 公司,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一)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 1 -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 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及重要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威奥股份(60500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13 09:0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的经 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 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 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