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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9 08: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27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and 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332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四月 | 释 义 1 | | --- | | 第一节 引 言 4 | |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4 | |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5 | | 三、本法律意见书的申明事项 6 | | 第二节 正 文 8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8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4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5 | |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7 | | ...
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3-12-19 08:47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的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 资)〔2023〕77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及 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
合兴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2-19 08:47
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CIMB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兴股份"或"发行 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接受合兴 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 ...
合兴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12-19 08: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HMB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兴股份"或"发行 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合兴 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 ...
合兴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12-19 08:47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3078 号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合兴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合兴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
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2023-12-19 08:4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合兴股份 股票代码:605005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 109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
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3-12-19 08:14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的公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 资)〔2023〕77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及 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
合兴股份: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2023-12-19 08:13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76 号 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2 月 19 日印发 2 1 ...
合兴股份_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2023-12-18 10:04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上市审核委员会 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问题一、请发行人结合市场同类细分产品售价、成本、性能指标、应用领域等 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量化分析发行人消费类电子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问题二、请发行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速度、公司经营策略、产品生产 及备货周期等,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在制模具、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发生较大波动、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 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9 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05 号《关 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 ...
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8 07:50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委会议 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 上审(再融资)〔2023〕70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 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审核委员会 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