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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第一条 为规范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 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含对子公司投资)。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合兴汽 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 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可以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 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 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 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 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股 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提 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和规范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职工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 ...
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08:1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一条 为了实现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