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 TONG TECHNOLOGY(6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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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6052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
神通科技(6052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 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用作出资的其他资产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资设立企业、对已出资企业 增加投资、收购、兼并等股权类投资,委托理财类投资,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投资。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等以短期财务收益为目标的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 长期债券投资等以股权控制、资产占有、长期收益等长期利益为目标的投资。 第六条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并附有经审批 的对外投资预算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 ...
神通科技(6052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
神通科技(60522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神通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证券部系战略委员会对接部门。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神通科技(6052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神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
神通科技(605228)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 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 ...
神通科技(6052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信息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
神通科技(6052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 ...
神通科技(6052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 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 ...
神通科技(60522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09:1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1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