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 JIANG LI ZI YUAN FOOD CO.(6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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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8 09:05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5-01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4,433,036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 6,945,462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3,743,787.00 元(含 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6.57%。本年度,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5-04-28 09:05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 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 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 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 万元,期限 6 年。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李子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李子转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 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作。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 机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 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李子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检查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 名: | 盛佳玉 | | 保荐代表人姓 名: | 邵荻帆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 | 联系方式: | 021-23153888 | 一、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 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 方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 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 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证券对李子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 号)同意注册,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为 6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 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 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59,910.00 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759.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到位, 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 〔2023〕8281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 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保荐机构, ...
李子园(60533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 构")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 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证券对李子园 2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李子 园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 菲行客服 合(http://acc.mof.gov.cn) - 进行查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6282号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目 景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财务报表 | 7-18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二) 合并利润表 | 9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3-14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5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三、财务报表附注 19-12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
李子园(605337)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竞红(已离任)
2025-04-28 09:0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竞红) 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股东大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2024 年 7 月,本人因任职到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 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