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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28 10:34
每经AI快讯,冠石科技(SH 605588,收盘价:51.11元)11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第三十 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已有75人遇难,1名死者为消防员,还有10名消防员受伤!记者现场直击香 港大埔火灾:燃烧的宏福苑,五级大火的五个谜团 (记者 张明双) 2024年1至12月份,冠石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制造业占比92.16%,贸易占比7.65%,其他业务占比 0.19%。 截至发稿,冠石科技市值为38亿元。 ...
冠石科技(6055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
冠石科技(60558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 ...
冠石科技(6055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 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必要时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以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 下 ...
冠石科技(6055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 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
冠石科技(6055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连续任 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 ...
冠石科技(60558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1-28 10:3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南京冠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谋取 公司商业机会。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 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
冠石科技(60558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 委员会)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一)审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各专项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二)评估公司各类业务的总体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发展战略规 划调整建议; 1 (三)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和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
冠石科技(6055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 2 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 ...
冠石科技(6055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8 10:32
第一章 总则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1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