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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09 10:04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5 月 17 日 1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 | 议案一: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 | 议案二: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 | | 议案三: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5 | | 议案四:公司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6 2023 | | 议案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 | | 议案六: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4 | | 议案七: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35 | | 议案八: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6 | | 议案九: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年度审计机 2024 | | 构的议案 37 | |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38 | |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 | 案 41 | 福建福 ...
福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8:56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0,由董事长、总经理何文波先生提议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 万元~6,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股 1,232,565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67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万元 2,098.01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5.47 元/股~19.00 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 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 ...
福光股份:福光股份2023年审计报告
2024-04-26 11:0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计 报 류 电 华兴审字[2024]2301324002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了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了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 华兴审字[2024]23013240028号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福光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
福光股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1: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 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将在 2024 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0%,并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 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
福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1: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 ...
福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6 11: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 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 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 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目常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 ...
福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2024-04-26 11: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 下: | |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 股 东大 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况 | | 董事 | 是否独立 | | | | | | | | | | 姓名 | 董事 | 本 年 应 参 | 亲 | 自 | 以 通 讯 | 委 托 | ...
福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4-26 11: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华兴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 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 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 ...
福光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1: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