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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6880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48
第 1 页 / 共 12 页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运作,充分发挥 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
虹软科技(68808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 限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 后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 ...
虹软科技(68808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其他管理系统 保持诚实、有效的方法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审计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 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 效果,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内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机构在 ...
虹软科技(6880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11:48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 慎判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 ...
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
虹软科技(68808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虹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
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 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虹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或二分之一以 上的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时, ...
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形式)通过其 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 ...
虹软科技(68808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4 11:4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如采用累积 投票制的,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拟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或更换董事的,适用本细则。 第九条 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候选人中的其中 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与拟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 其合法拥有选举董事的投票权总数。 第十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 ...
虹软科技(68808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1:4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 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 应当由该子公司经办部门向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四条 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需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规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