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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Titan Scientific (68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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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6881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 ...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或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 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 一位候选董事或,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或。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或。在股东会上拟选 举两名以上董事或时,董事 ...
泰坦科技(6881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本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 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 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的股份的减持,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 股票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以上 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
泰坦科技(6881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以及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 素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效益相适应的原则; (二) 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 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 ...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三)由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
泰坦科技(688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4 0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审计 工作及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条件; (二 ...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执行 ...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 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 ...
泰坦科技(68813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 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 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 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 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