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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8 10:2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云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和尽责求实的精神,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谨慎查验,现就核查情况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国 家有关规定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 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云从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8 10:28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 05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 11 号楼 4 楼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夏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其中监事赵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云从科技: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8 10:2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 释 义…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 二、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 三、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 八、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 23 | | 九、结论意见 | l 释 义 国枫律证字[2023]AN171-1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郎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 ...
云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9-28 10:28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斌、王延峰 2023 年 9 月 28 日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 开前,审阅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材料,现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 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云从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9-28 10:28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二〇二三年九月 (草案)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 "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 ...
云从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09-28 10:28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表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序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本激励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姓名 号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计划总量 | 公告时股本总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第一类激励对象 | | | | | | | 1 李继伟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 | 60.00 | 7.50% | 0.06% | | 员 | | | |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5 | 技术骨干人员以及 | 人) | 256.00 | ...
云从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3-09-28 10:2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103,693.8787 万股的 0.77%。其中,首次授予 6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3,693.8787 万股的 0.62%,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16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3,693.8787 万股的 0.1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
云从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9-28 10:2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月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3 | | ---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 |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 | |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相关事项的议案》 8 | | 议案4:《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10 分钟,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 ...
云从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3-09-28 10:2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云从科技-UW_7-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3-09-25 09:28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7-1-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94 号《关于云 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 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保荐人")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发行人" 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 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枫律师"、"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 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 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