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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6885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出资份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主要通过向子公司 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 组织、人事工作等进行指导、管理 ...
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 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解任或其他原因,导 致人数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所需公司财务、内控相关 资料。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九条 审计委员 ...
思瑞浦(6885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 第一节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 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1 第一条 为加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
思瑞浦(6885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 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类资产的,仍包括在内。 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1 第一条 为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 他受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在境 内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购买低 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对外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一) 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 ...
思瑞浦(6885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 ...
思瑞浦(6885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维护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 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思瑞浦(6885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及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 ...
思瑞浦(6885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章 ...
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 划,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工作程序 2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薪酬结构、薪酬发放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其他原 因,导致人数不足三人时 ...
思瑞浦(68853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加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在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全资、控股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 司同意,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得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交易工具应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并以规避 外汇汇率变动风险为目的,严禁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第五条 公司只能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