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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6885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 司稳定、持续、高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四章 年度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 订;组织、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与绩 效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
思瑞浦(6885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在本章规定的重大事项被识别、发生或即将发生时,报告义务人应 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向 1 第一条 为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思瑞浦微电 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
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董事会审批权限 2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 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 ...
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 ...
思瑞浦(688536) -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025-10-28 09:27
第二章 分则 第三条 申请条件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吸引和保留人才,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鼓励优秀人才 响应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安排,提高优秀人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投入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 房借款,解决员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支持员工实现安家乐业。 为确保购房借款流程的管理规范,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或 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全体正式员工。 第八条 借款提前回收的情形 公司在以下情况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日期及 时归还借款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成本。 1 (一) 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含)以上,其中再入职人员以最 新入职时间计算。 (二) 最近一年绩效考核等级为B等级及以上(不含B-)。 (三) 夫妻双方或其子女、父母均在公司任职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 下,只有一方享有申请资格。 (四) 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 员工申 ...
思瑞浦(68853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管理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相关程序 1 第一条 为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 同公司行为,比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 东会做出决议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公司审批。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根据 本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董 ...
思瑞浦(6885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1 第一条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 证与各关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 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 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 定交易价格。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交易标的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 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公允等 ...
思瑞浦(6885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的行政处罚;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 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 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同时应当确定选聘文件发 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 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2 (七)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1/3以上(含)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 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 定; (五)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
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2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 致人数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思瑞浦(6885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09:27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该委派 或者聘任自始无效。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 款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2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1 第一条 为完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 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有效行使其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 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