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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辰软件: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8-25 07:3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最近 12 个月内 ...
浩辰软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8-25 07:3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的 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 ...
浩辰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8-25 07:34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 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 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 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6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
浩辰软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5 07:34
(一)机构信息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 ...
浩辰软件: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8-25 07:34
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拟修订以下部分制度,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制度情况 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 修订的制度名称 | 是否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是 |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是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是 | | 5 | 《累积投票制度》 | | 是 | | 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是 | | 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是 | | 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是 | | 9 | 《募集资 ...
浩辰软件: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5 07:3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分别具有如下全称或含义: | 简称 | | 全称或含义 | | --- | --- | --- | | 公司/浩辰软件/上市 | 指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 | 指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 | | 案)》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 | | |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人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 ...
浩辰软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5 07:3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 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监事应当具有相应 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事。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 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 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 ...
浩辰软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8-25 07:34
注 4: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 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 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注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 调减,或调整至预留,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
浩辰软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新军)
2024-08-25 07:3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方新军为苏州浩辰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苏 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 ...
浩辰软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5 07:34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证 发〔2024〕7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五条规 定的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