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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辉)
2024-03-29 12:19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配置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东辉,1972年6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系本科,澳大 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职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金融司公务员、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深 圳大学经济学院财务金融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院教授委员 会主任。多篇文章发表在国际顶级期刊和中国国家重点权威学术刊物, 被评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孔雀计划"人才、被聘为深圳市财政局高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深圳报业集团深新传播智库专家、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评审人。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 ...
深物业A: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12:19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 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 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 综合性咨询机构。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 体承办。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 注册会计师 10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347 人。天职国际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5.1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12.03 亿元。天职国际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深物业A: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2:1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 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 过程监督,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将 2023 年度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 具体情况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派驻企业监事 会主席综合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计提及减少各 项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预算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深物业A: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2024-03-05 14:0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我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投控")通知,因执行法院判决,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公司")所持有公司的 1,730,3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已过户至深投控名下。深投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339,452,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57%)增 加至 341,182,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47%)。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司法划转股份的情况 2006 年深免公司改制时,根据相关方案,其所持我司股份需 划转至深投控,但因历史遗留问题,该部分股份未划转至深投控。 深投控就上述股票权利确认提起诉讼,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作出 民事判决((2022)粤 0304 民初 5174 号),确认深免公司名下 的我司非流通股股份 1,730,300 股及 2005 年 3 月 31 日以来的现 金 ...
深物业A: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产生程序, 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会 批准设立,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本工作条例为依据,履行董事会授予的 职责权力,协助董事会完成相关工作,向董事会做出报告及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 ...
深物业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深圳市 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受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 ...
深物业A: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的规范性,统一董事会议案要素要求, 规范董事会议案管理流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议案是指提案人以议案名义按照公司规定程 序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决策的事项内容。 第三条 董事会议案的提议人主体,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具体 议案及其附件材料。提议人主体包括: (一)董事长;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议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业务指导、审核和汇总上报。 第七条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应做到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资料 完整,程序合规,并应视情况就议案内容提供详备的补充资料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 (一)事项的背景、依据,议案的可行性、必要性、风险分析,需 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明确表述等; (二)该议案经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或履行内部 ...
深物业A: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明确经理层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确保 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根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 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授权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七条 董事会可结合年度或任期工作需要,对经理层进行专项授 权,专项授权议案应当明确授权事项及其权限、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 期限、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报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 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必要时可 以决 ...
深物业A: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运作程序,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与管理或经济相关的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二条 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 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深物业A: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 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 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 整。 第三条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管理和 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 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