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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界定、审议和披露程序,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天津中绿电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使本公司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防范违 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根本。 第四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 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相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发展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效益,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绩效(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 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 出意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中绿电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解除其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1 第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10: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 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 位; 1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 年以上全职工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 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 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中绿电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07-28 10: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 任、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 之日起辞任生效。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解除其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 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 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8 10:46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行为的管 理,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及 相关组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虽未登记在其 名下但该股东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规定的自然 人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数据和信息变动的自查和信息披露工作,统一为本制度规 定的适用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中绿电(000537)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5-07-28 10:45
| 证券代码:000537 |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56 | | --- | --- | | 债券代码:148562 |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 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即将到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董监高")合法权益,保障董监高更加充分地履职尽责,拟继续为公司、董 监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具体方案 1.投保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3.保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以具体的保单为准) 4.保费:50 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一年(后续根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