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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金圆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1:34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 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 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 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 ...
金圆股份:关于实控人之一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5-15 11:51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之一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先生函告,获悉赵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 票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 | 是否为控股 | | 占其所 | 占公 | 是否 | 是否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股 | 持股份 | 司总 | 为限 | 补充质 | 质押 | 质押 | 质权人 | 质押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份数量(股) | | 股本 | |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用途 | | | 一致行动人 |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押 | | | | | | 赵辉 | 是 | 11,240,000 | 16.99% | 1 ...
关于对金圆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15 01:1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 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39 号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 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4 年 4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自查发现控 股股东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自查公告), 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至 12 月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 该供应商向你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圆控股)提供借款,金圆控股在 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期间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你公司 2023 年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年报显 示,2023 年你公司向张桂敏采购金额为 18.14 亿元,占年度采 购总额比例 64.67%,为你公司 2023 年第一大供应商。2024 年 1 月 4 日,你公司聘请张桂敏担任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 1 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盈)总经理,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请你公司: (1)逐笔说明金圆控股收到你公司供应商提供借款 ...
金圆股份(00054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0:25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944,161,665.59 | 770,308,733.64 | 22.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3,070,34 ...
金圆股份: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圆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1:17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 司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 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 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金圆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1:15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星期五)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364,919,11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8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8,045,19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2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66,873,9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8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 ...
金圆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09:07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三)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金 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 董事长赵辉,总经理张海,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方光 泉,独立董事王晓野,独立董事丁惠民(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08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dXpdDSCuq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
金圆股份:关于子公司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24-04-24 09:0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4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暨资产出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 以 1.01 亿元收购陈水梅、叶礼平、叶声赟、周克忠、叶礼炎(以下合称"股权 出让方")持有的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金叶")的 42.00% 的股权,同时江西新金叶拟以 1.01 亿元出售特定资产给股权出让方指定的资产 受让方,上述交易形成一揽子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号)、《关于子公 司收购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部分 ...
金圆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12:4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中汇会审[2024]474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圆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圆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 ...
金圆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12:47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辉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辉将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 2024 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000.00 万元,具体 明细如下: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24 年预计 金额 2023 年实 际发生金额 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