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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新当选董事自动成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 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主任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 1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担保事 项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 为他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从事违规担保行为 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默许。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规范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 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焦 作万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实诚信地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要求公平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披露的信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内部审计工作条例(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风险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 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 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持续提高经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帮助公司实现其 目标。 第三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门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事项。内部 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财务部门领导且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工作条例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授权范围内,应当以业务环节 为基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 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总经理工作细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 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 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4.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章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定价公 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 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组织; 第三条 公司关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1:44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