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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0-30 07:48
| 会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 | 。 | 可举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 | 公司 | 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 | | | | | | | 审计部 | 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 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 | | | | | | |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 | | | | | | 第九条 | 第 | 条 | 十一 |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 | | | |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情况; |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情况; |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 (五)公司 | 应当披露 | 的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 | | | | (六)其他相关事宜。 | (六)其他相关事宜。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
金陵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0-30 07:4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 原条款 | 修改前的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 | 修改后的内容 | | --- | --- | --- | --- |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 | 简称"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 | | | | |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 | | | |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 | |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条 | 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 | |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 | | | |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 | 规范性文件 以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 |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 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 | | ...
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07:4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 ...
金陵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07:48
第一条 为规范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 ...
金陵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07:4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23-10-30 07:48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3 月 22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 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 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具体详 见 2023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与多家银行签署了购买理财 产品协议(包括结构性存款),现将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以下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 为低 ...
金陵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07:4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其中一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 上述第三至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医技楼装饰装修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3-10-13 07:47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医院医技楼装饰装修完成投入使用后,医技楼平面布局及楼 层科室设置更趋合理,整体软、硬件条件得以明显改善,就医条件和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宿迁医院医技楼的投入使用,有助于宿迁医院 的长远发展,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无较大影响。公司 将持续关注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医技楼装饰装修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鼓 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医院")医技楼装饰 装修项目于近日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有关投资建设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装 饰装修医技楼及改扩建感染楼(发热门诊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10-09 08:26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项、第三项、第六项; 2、撤销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2 民初 5085 号民事判决第 四项、第五项; 3、变更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2 民初 5085 号民事判决第 一项为:国信物资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金陵药 业业绩补偿款 8,386,381.38 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4、陈国强对国信物资上述应付金陵药业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承 担一般保证责任; 5、驳回金陵药业的其他诉讼请求;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玄武 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收到《受理案 件通知书》;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收到玄武区 ...
金陵药业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10-07 07:20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关于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已收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发行人" 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 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1-1 | ਸ਼ | | --- | | 问题 | 1 3 | | --- | --- | | 问题 ...